3月20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疫情期间调整商业保理行业部分监管要求的通知,在疫情期间适度放宽监管要求。对于各项监管指标良好,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商业保理公司,可适度放宽部分监管要求。
例如:受让同一债务人应收账款占风险资产总额的比率;受让以其关联企业为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占风险资产总额的比率;需纳入不良资产管理的保理融资款逾期天数;风险准备金计提比率;杠杆比率等。
在风险可控、底层投资人可穿透的前提下,经审核同意,商业保理公司可通过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融资。两项条款均于2020年6月末废止。
关于具体放宽监管指标,深圳金融监管局在通知中并未明确提起。但按照2019年10月31日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即“205号文”)的要求,商业保理企业应遵守监管要求包括5项。具体内容为:(1)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倍;(2)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得低于融资保理业务期末余额的1%;(3)将逾期90天未收回或未实现的保理融资款纳入不良资产管理;(4)受让同一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50%;(5)受让以其关联企业为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40%。
挂牌方(转让方)将其依法持有的债权资产在天金所挂牌转让,合格受让方在线摘牌。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提交挂牌申请、受让申请、转让公告等文件,按照挂牌价格进行协议转让,受让方可以是机构或天金所要求的合格投资者。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向原债务人发送债权转让通知、天登出具债权转让登记凭证。转让完成后转让方须管理转让债权并负责向债务人进行债务催收,并就催收所得向指定账户还款。还款频率与原始债权保持一致。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
名称: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雷鸣 注册资本:4357.298475万 成立日期:2010年05月21日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水线路2号增1号于家堡金融区服务中心204房间
经营范围:金融资产和金融产品的处置交易及相关配套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资产转让、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融资产品的研究开发、组合设计、管理、咨询及相关配套服务;财务、管理咨询;信息技术中介和外包服务;应用软件开发、大数据管理及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挂牌方基础资料及入会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4、公司章程
5、近三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6、机构会员注册表
7、入会申请授权委托书
二、摘牌方基础资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挂牌收益权底层资料:
1、底层资产主合同及相关附件
2、相关资金结算流水
3、挂牌方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4、担保函
5、中登网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