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下列监管工作: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
(二)信访和举报处理,政府信息公开;
(三)反洗钱、反保险欺诈、反非法集资、案件风险管理;
(四)查处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
(五)保险信息安全管理;
(六)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
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保险统计信息的审核、管理,对当地保险市场运行状况和发展趋势进行调查研究,并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有可能影响当地保险市场正常运行的重大事项。
派出机构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定,履行偿付能力监管的有关职责。
派出机构负责对辖区内下列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
(一)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
(二)依法可以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的其他机构;
(三)中国保监会授权或者委托派出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的其他机构。
派出机构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定,对辖区内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有关事项进行监管。
派出机构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转让全国保险经纪公司,收购全国保险经纪公司,转让全国保险经纪公司,收购全国保险经纪公司,转让全国保险经纪公司,收购全国保险经纪公司,转让全国保险经纪公司,收购全国保险经纪公司,转让全国保险经纪公司,收购全国保险经纪公司,转让全国保险经纪公司,收购全国保险经纪公司,转让全国保险经纪公司,收购全国保险经纪公司,转让全国保险经纪公司,收购全国保险经纪公司,转让全国保险经纪公司,收购全国保险经纪公司,转让全国保险经纪公司,收购全国保险经纪公司,转让全国保险经纪公司,收购全国保险经纪公司,转让全国保险经纪公司,收购全国保险经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