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售电公司 山东申报材料要求
注 册 售 电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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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山东省内工商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企业经营范围”项中必须包含“电力销售”“售电”“电力购销”“电力营销”等内容,且不能包含“电力生产”“发电”等内容。
2. 需提供具备资 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zui近1个财年的审计报告,资产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可提供具备资 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实缴金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 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4. 需提供至少10名以上专 业人员相关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学历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必须提供所有专 业人员的上述材料)和专 业技术职称证书(如无可不提供)。专 业人员必须为全职人员,至少具有3个中级职称和1个高 级职称,中、高 级职称专 业人员中至少有1名电力相关专 业和1名经济相关专 业人员。退休返聘人员zui多计为2人,且年龄不超过70岁。
5. 需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为自有产权的应该提供产权证明,租赁的应该提供长期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