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售电公司 河北各地注册 条件下
注 册 售 电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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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业人员证明 满足《售电公司管理办法》中人员要求。其中:
(1)身份证明。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护照、其它等任一身份证明 原件扫描件。
(2)社保记录及劳动合同等全职在职关系证明。由社保中心出具的 个人版或企业版社保缴费记录,社保缴费记录落款日期为注册当月或上月, 能反映该人员距离注册月份前 3 个月社保缴纳单位信息。由企业出具的劳 动合同,劳动
合同期限能覆盖注册当月,合同甲方信息能与社保缴费记录 中单位信息匹配。
(3)从业年限、专 业等证明。由个人填写的 3 年以上工作履历证明, 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培训记录、工作履历、专 业资格证书获得情况、主要经 历业绩信息等,能反映已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 业知识,具备风 险管理、电能管
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有电力、能源、经济、 金融等行业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专 业技术职称人员证明。由政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核准备 案,国 务 院各部门、中央 企业、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等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类或经济类职称证书。电力类专 业可 包括电力系统、电气工程、自动化、热动、电力电子、机电、通信等强弱 电领域。经济类专 业可包括会计、经济、审计、统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 财税金融等。 售电公司从业人员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售电公司重复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