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法人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取得相关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保险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法》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代理人履行监管职责。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
保险代理公司简介
1. XXX保险中介公司
2. 注册资金:200w
3. 注册地区:XX
4. 注册时间:2012年
5. 股东架构:法人股控股
6. 托管资金:20w
转让详情如下。
山东省我的区域保险代理公司转让我们协助
铁盾随着此声,马上变小起来,并飞快的后退。
注册资金:200万
注册时间:2009年
保险代理许可证刚续上,公司一切正常
经营范围:正常保险代理公司的范围
保险许可证到期日:20203年
股东结构:自然人股东
有无分公司及数:无分公司
资金托管情况:已进行托管
有无进行中的法律纠纷:无
有无债权债务:无
有无未处理的监管处罚:无
经营范围 :在**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1、确认信息,确认基本信息符合要求;
2、签订协议:确认并签订委托协议付意向金;
3、尽职调查:收购方进场对转让方公司做尽职调查
4、正式协议:尽调没问题开始变更,不符合要求退款或更换标的;
5、股权变更:尽调没问题着手工商,税务,银行,社保等变更;
6、保监变更:保监局股东,注册地,高管等变更;
7、 资料交接:交接公司所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