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设立需要的材料
【1】必须提供一个两年的内资公司(与金融行业相关的公司)
【2】提供内资公司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上必须要体现公司资产往来正常资信良好
【3】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5】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7】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8】高 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9】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场地使用协议书(原件)和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11】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12】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以上
【13】至少拥有一个企业法人投资者(公司投资),且企业法人投资必须注册资本在1000万以上,2年内未做过增资,财务报表两年内盈利。
【14】商业保理企业在申请设立时,至少需要拥有两名五年以上从事保理或者金融方面工作经验的高 级主管。
【15】拥有相应的专 业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主管,风险控制主管,财务主管,法务主管应具有相应的专 业资 质和不少于三年的商业保理公司或金融机构等相关的从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