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中基协报送相关信息的过程中,私募管理人有时候会接触到两种类型的事项,一是私募基金产品的重大事项变更,二是私募基金产品的重大事项报告。听起来很相似,但到底是不是一回事呢?
第 一,两者的报送时限要求是一样的,即重大事项发生之后5个工作日内需要向中基协报送相关信息。
第二,两者报送的事项内容并不一样,我们分别来看一下。
私募基金产品重大事项变更,在Ambers系统中通过“产品备案-产品重大变更-基金业务变更”进行提交,主要包括8大类型:
1.管理人信息
2.基本信息
3.结构化信息&杠杆信息
4.募集信息
5.合同信息
6.托管及外包服务机构信息
7.投资经理或投资决策人信息
8.相关上传附件
私募基金产品重大事项报告,在Ambers系统中通过“产品备案-重大事项报告”进行提交,主要包括5类重大事项:
1.巨额赎回
2.投资项目不能正常退出
3.仲裁或诉讼
4.重大舆情报道
5.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