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是一整套基于保理商和供应商之间所签订的保理合同的金融方案,包括融资、信用风险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服务。保理商根据保理合同受让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并且代替采购商付款。如果采购商无法付款,保理商则付款给供应商。
商业保理是一整套基于保理商和供应商之间所签订的保理合同的金融方案。
合同
保理合同是指不论是否出于融资目的,供应商为实现应收账款分户管理、账款催收、防范坏账中的一项或多项功能,将已经或即将形成的应收账款(以下简称“应收账款”,根据上下文也可能指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的合同。
天津市、上海市商务委: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关于推动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意见》(商秩发[2009]88号)、《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意见》(商秩发[2009]234号)等文件精神,为积极探索优化利用外资的新方式,促进信用销售,发展信用服务业,同意在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探索商业保理发展途径,更好地发挥商业保理在扩大出口、促进流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现就开展商业保理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财国商集团出售天津商业保理公司
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金:10000万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1602-2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