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宁夏保险代理公司需要多少钱?
宁夏保险代理公司收购需要什么流程?
保险代理公司出售
关于现在保险公司产品管理方法
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费时,应符合一般精算原理,采用公平、合理的定价假设。
(一)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期限一年以上的意外险保险费时,应根据公司历史投资回报率经验和对未来的合理预期及产品特性按照审慎原则确定预定利率。
(二)保险公司应以公司实际经验数据和行业公开发布的意外伤害经验发生率表等数据为基础,按照审慎原则确定预定发生率。
(三)各保单年度的预定附加费用率由保险公司自主设定,但平均附加费用率不得超过下表规定的上限。平均附加费用率是指保单各期预定附加费用精算现值之和占保单毛保费精算现值之和的比例。
业务类型 | 保险期限一年及以下的意外险 | 保险期限一年以上的意外险 | |
期交 | 趸交 | ||
个人 | 35% | 35% | 18% |
团体 | 25% | 15% | 8% |
第五条 保险期限一年及以下的意外险保单低现金价值按照未满期净保费方法确定,低现金价值=净保费×(1-保险合同已生效的天数/保险合同保险期限的天数),经过日期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
保险期限一年以上的意外险保单低现金价值按照《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相关要求计算。
第六条 保险公司应根据《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要求计提业务相关报告责任准备金。航空意外险应额外按自留毛保费收入的5%计提特别准备金,并逐年滚存。
对保险期限为24小时以内(含24小时)的航空意外险,业务相关报告责任准备金不得低于按如下方法计算所得数值:保单责任准备金=过去滚动12个月航空意外险自留毛保费×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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