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影响融资租赁的众多因素中,税收激励因素一直受到推崇,并被作为刺激租赁业发展,进而刺激投资的关键因素。本文西方各国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融资租赁进行干预和调节,以促进其发展。我国也应在税收政策方面加大力度刺激融资租赁业发展。
融资租赁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经过20多年来的探索和发展已初具规模,由于融资租赁具有以“融物”代替“融资”,缓解债务负担、优化财务结构、推动技术进步等多项功能,有效地解决了企业资金难的问题,因而,受到许多企业的青睐,逐步成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渠道,尤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融资租赁将成为我国金融业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一、当前我国融资租赁的税收政策
从我国目前的融资租赁现状来看,还是低迷的状态,国内在融资租赁方面作得比较成功的主要集中在长三角一带。融资租赁在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均达到成熟的阶段,各项政策都比较完善,但在我国,由于各方面的配套相对短缺,特别在税收政策方面,所作的工作还是不能很好的刺激国内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1.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租赁业的专门的税收规定,对租赁业的征税分散在现行的相关税法中。租赁业涉及到的税种包括营业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关税等。
2.我国对租赁业的税收政策存在税基不平等问题。税目上有“租赁”、“融资租赁”,两者的税率并不平等。如果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占出租货物实际成本的90%以上,属于“融资租赁”,其营业税是利差的5%;如果低于90%,归为“经营租赁”,营业税是租金的5%。这就意味着,假设某笔业务的比例是89%,和90%的比例比,税收差66倍,造成租赁业税收制度的不公平。
二、融资租赁业的优惠政策剖析
1.采取投资抵免制度。如美国1962年的投资税收抵免(Investment tax credit),以及1981年颁布“经济复兴税法”(Economic Recovery Tax Act),英国从1970年开始实施的设备税收减免制包括头年资本抵税和减值减税两项。在英美,资产的法定所
有运行者被看成是纳税者而享有税收优惠,这种优惠往往会通过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协议由双方共同享有;我国的做法是: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以新增投资额为基数计算出应减免税额,然后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2.运用加速折旧的会计方法。西方大多数国家对出租人融资租赁设备采取加速折旧的制度,加速折旧除实质上是鼓励公司延期纳税的一种方法。我国也鉴见了这个做法。
3.允许租金税前扣除。大多数西方国家允许承租人把租赁的总成本当作费用在税前扣除。如美国规定,采用“真实租赁”的承租人,可把租赁的总成本当作一种费用在纳税利润中扣除。
4.杠杆租赁的税收优惠。为了更充分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许多西方国家出现了一种特殊的融资租赁方式——杠杆租赁。这也是一种以融通资金为目的的租赁。杠杆租赁方式对承租人和出租人都有利.通常出租人为了争取更有利的竞争地位,往往将部分税收优惠利益以降低租金的形式转让给承租人.使承租人也从中受益。
5.我国在租赁交易的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方面也都有优惠,但这些优惠还是远远不能刺激租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