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销售误导:开展数据真实性和销售误导的自查整改工作。重点自查虚构中介业务、虚列费用、虚增人头、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等业务乱象,自查泄露客户信息、欺骗误导销售的行为,自查宣传报道不实、可回溯管理不力、利用自身优势地位侵害消费者利益等违规现象。清查互联网保险:要严格规范与互联网引流平台的合作,严格按服务内容和合作协议支付相关费用。要全面规范与互联网背景企业的关联交易,建立完善的关联交易审核制度。3年内对辖内保险专 业中介机构的互联网保险业务开展一次全覆盖的稽查式调研,重点整治套路消费、诱导销售、捆绑销售等互联网保险销售乱象。筑巢引凤:支持具有明显股东资源优势, 能够切实参与民生领域的保险中介机构落地深圳。 支持经营合规、 专 业优势突出、 发展理念坚定的区域性保险中介机构申报变更为全国性机构。 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保险中介机构开展并购和在境内外上市。保险公司:要建立权贵明晰的中介渠道业务管理制度体系, 加强对合作保险中介机构的管理, 不断探索管理型总代理(MGA)模式的有效管理。严肃问责:拒不配合清理工作,查实存在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机构,依法吊销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持续保持对风险突出、经营异常等机构的高压监管。信息化建设:2022年内完成设立信息化部门或信息化岗位,不符合信息化监管要求的,不得经营保险中介业务。
整顿三无机构:主动撤销无场所、无人员、无业务或其他无法正常经营的分支机构。对经营条件恶化、不能正常落实监管要求、发展陷入困境的机构,稳妥实施市场化退出或加强管理盘活,避免出现“睡眠”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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