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保险经纪公司转让
收购山东保险经纪,山东保险经纪公司转让。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保险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投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应当提供其所在机构知晓投资的书面证明;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监事或者管理人员投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取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
经营区域不限于工商注册登记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5000万元。
经营区域为工商注册登记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0万元。
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保险经纪人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经纪”字样。
保险经纪人的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与保险中介机构具有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保险经纪人除外。
收购山东保险经纪,山东保险经纪公司转让。收购山东保险经纪,山东保险经纪公司转让。收购山东保险经纪,山东保险经纪公司转让。收购山东保险经纪,山东保险经纪公司转让。收购山东保险经纪,山东保险经纪公司转让。收购山东保险经纪,山东保险经纪公司转让。收购山东保险经纪,山东保险经纪公司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