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可以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向融资性担保公司出示检查通知书和相关证件。
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担保诈骗、金额可能达到其净资产5%以上的担保代偿或投资损失,以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的重要决议。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年度审计,并将审计报告及时报送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融资性担保行业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和处置制度,制定融资性担保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融资性担保行业突发事件。
监管部门应当于每年年末全面分析评估本辖区融资性担保行业年度发展和监管情况,并于每年2月底前向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本辖区上一年度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情况和监管情况。
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向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本辖区融资性担保行业的重大风险事件和处置情况。
中财国商集团出售甘肃融资担保公司
甘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金:10000万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21号
经营范围:借款类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
诉讼异常:无
股东架构:多个法人股公司控股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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