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交所挂牌交易流程
(一)主体入会
大多数金交所一般设会员制,无论挂牌方及投资者或其他参与交易的主体均应当入会。融资方即挂牌方应先向金交所发起申请,提交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评级报告、财务报表等,申请成为金交所会员。
(二)准入审核
金交所审核挂牌方资 质,综合考量背景、评级、资金用途、还款能力及增信措施,决定是否准入并给出一定融资额度。各个金交所的准入标准有较大差异。出于风险控制角度的考量,大多数平台要求挂牌方评级AA或交易结构中有强担保主体。
(三)签约
挂牌方及相关主体签署法律文本,聘请受托管理人及监管银行。
(四)产品挂牌
金交所登记备案,发布挂牌公告。部分金交所在上会时,不要求挂牌方披露资金用途,资金走向难以把控。
(五)投资者认购
投资者根据金交所发布的挂牌信息,办理入会手续,签署认购合同,完成资金交割。
(六)产品成立
金交所发布定融产品成立公告,产品成立,开始起息。
(七)产品兑付
挂牌方按约付息,到期还本。
从目前来看,金交所的主要交易模式是发行定向融资计划和定向投资计划。
① 定向融资计划采用备案制;
② 直接融资方式;
③ 采用非公开的方式募集,每期备案的定向融资计划投资者人数不超过200人;
④ 采用合格投资者制度,目前需要成为某金交中心会员;
⑤ 可分次备案分期发行,投资者认购金额可以低于100万元,一般10万元起投;
⑥ 方案设计灵活,可做结构化设计,可附选择权等;
⑦ 要求发行人提供一定的内外部增信措施;
⑧ 产品存续期间有适当的信息披露要求;
⑨ 定向融资计划的参与机构主要包含: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受托管理人、增信方、共管方。
金交所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转让主体)应为依法持有、并有权转让该债权资产,且满 足标准的公司。原则上为典当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由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的公司。
2、交易结构中债务人、增信方应至少有一方满足下列任一条标准:
a) 金融企业(含类金融企业)标准;
b) 为近 6 个月内主体评级为 AAA 级机构;
c) 同时满足下述三点:
1. 国有企业标准,或上市公司标准,或大型民营企 业或行业龙 头企业标准
2.转让资产、资金均为其体系内封闭循环;
2.出具内部员工认购确认函。
3、债权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债权业务融资的决议